抚宁留守营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0-02-18 16:02:00 点击:
发布时间: 2020-02-14 |
采购项目编号:QZW-2020-00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采购人名称:抚宁区工信局 采购人地址 :秦皇岛市抚宁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海波 13930378694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秦皇岛市抚宁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卢静娜 0335-6021031 采购预算金额:650000.00 采购用途 : 编制抚宁留守营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评审。 项目实施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经营范围的供应商,且编制主持人应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 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具备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需具备财务报表及企业股东构成情况的说明)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有良好的售后能力,且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5.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将取消现场报名。1、有意者须将(1)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于2020年2月17日至2020年2月21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zwzb6021031@126.com邮箱.(注:1、以上证件扫描件内容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受理;2、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写明单位联系人、电话及邮箱;3、开标时须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并与报名时传送扫描件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2020年2月21日前将磋商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0-02-17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0-02-21 时刻说明:2020年2月21日前将磋商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 投标截止时间:2020-03-02 10:00 开标时间:2020-03-02 10:00 开标地点:秦皇岛市抚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供货时间:2020年9月底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编制抚宁留守营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评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传真电话:0335-6021031 受理质疑电话:0335-6013111 备注:发布公告时因为系统原因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必填项,所以招标公告内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暂定时间,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及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调整,具体开标时间随时关注更正公告。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