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参建企业速自查落实!如触犯不批项目不准投标不能施工
日前,雄安新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防范化解风险保障农民工权益的工作方案》,通过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完善政府应急周转金制度等措施,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防范化解因欠薪引发社会风险能力,维护参与新区项目建设的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
方案提出,新区转入大规模建设阶段,农民工是新区建设的重要力量,新区将以工程建设领域、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等领域为重点,建立源头预防、动态监管、联合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司法联动惩处的工作体系,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
健全政府工程项目监管制度。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资金监管,严格政府工程项目审批条件,未经风险评估、资金来源不明确、建设资金未到位的,一律不予审批;原有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导致工资尚未解决的,一律不予审批新的项目。要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按规定及时下达财政资金预算,从源头上预防因拖欠工程款导致的欠薪。
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依托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平台和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系统,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名录库,对存在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进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准参与工程项目投标和施工。
全面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雄安新区建设项目全面落实省有关部门相关要求,工资保证金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缴存到工资保证金管理部门设定的银行账户,未按规定缴存工资保证金的,不予建设单位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所有项目全部实行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制度,每月向农民工个人账户足额代发工资,实现工资款与工程款分账管理。
完善政府应急周转金制度。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由新区、县两级财政部门筹措,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具体储备额度为:新区级不少于2000万元,县级不少于500万元。各级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由各级财政完善管理使用办法,动用应急周转金垫付农民工工资后要及时补足,确保应急周转金足额储备。
开展欠薪隐患线索排查。持续开展欠薪问题及隐患线索梳理排查,对发现的欠薪问题建档立卡,逐案建立台账,重点案件明确包案领导、责任单位、解决时限及稳控措施。
依法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间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发现欠薪企业或责任人有逃匿、转移财产等苗头的,公安机关要提前介入处理,切实发挥刑法对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威慑作用。
来源:人民雄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