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优化招投标 减轻企业负担
近日,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等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深化招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照“减环节、减时限、减成本”和“增强公开透明度和扩大市场开放度”的原则,提出了系列改革措施。
背景:优化招投标 提升城市投资吸引力
2018年8月,我国初步构建了中国特色、国际可比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从衡量企业全生命周期、反映城市投资吸引力、体现城市高质量发展水平三个维度构建。
此次“放管服”改革的主角——“招投标”就是体现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反映城市投资吸引力的重要指标之一。
通过信息化手段,在推进“互联网+”招标采购、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行为、减轻企业负担、完善公平有效的投诉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大量改革举措,提高招标投标活动的便利度、透明度,减少招标投标活动的社会成本,可以有力提升企业获得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内容:减轻企业负担 过程更加透明
一、“互联网+”招标采购 率先实现全流程电子化
建立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体系,加快建成以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信息系统为核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体系,完成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全市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信息的公开、透明、共享。
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逐步实现相关政策法规查询、公告公示信息公开、在线获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在线投标、专家抽取、电子开标、电子评标、在线视音频监管、合同签订等全过程留痕,做到市、区各行业、领域招投标项目全覆盖。
通过不断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和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本市将在全国率先实现工程建设招投标的全行业领域、全区域、全流程电子化。
二、简化办事流程 方便企业招投标
简化入场登记和公告公示信息发布。市各公共资源交易分平台要提供网上办理入场登记服务,不得强制要求现场办理入场登记(涉密工程项目按照保密要求可以现场办理入场登记)。
取消现场投标报名,推进电子投标。在规范格式范本的基础上实现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的电子化,符合投标条件的企业均可以在线免费下载,相关电子文件加密流转。
依法规范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内容。取消社会投资项目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审核备案,市、区各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可以通过随机抽查方式进行监管。
简化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进一步压缩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时限,凡是能够网上办理的,不得要求现场办理;凡是能够在线获取的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资料信息,原则上不再要求市场主体以纸质方式重复提供,实现网上受理即时办结、现场受理当天办结。
依法规范投标和履约担保管理。简化企业办理投标和履约担保手续,建设保证金管理系统,推广使用电子保函实现在线投标保证和履约保证功能,进一步减少企业资金成本和资金占用。
创新专家抽取方式。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可以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信息系统或者各交易系统在线提交专家抽取申请,逐步取消现场受理专家抽取申请。
推进远程异地评标。根据需要设置远程异地评标席位,通过场地资源、专家资源共享和系统协同,加快实现远程异地评标,推进传统线下交易向线上电子化交易的过渡。
提供网上报名、招标公告公示信息自助发布、专家抽取等高效便捷的服务,大幅减少了现场报名、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等环节的时限,提高招投标效率,方便市内外企业投标。
同时,规范投标和履约保证金管理,进一步减少企业资金成本和资金占用,减轻企业负担,方便企业投标,促进招投标市场行为依法合规。
三、投诉处理全程留痕 一地受罚处处受制
建立完善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平台。依托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系统提供的监管功能和监督通道,市、区各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管”优势,对招投标活动实施全流程在线监管。
建立完善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公开受理招标投标活动违法投诉举报的联系方式,完善投诉快速处理机制,投诉处理全过程留痕。
建立完善招投标违法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大力推进动态监督和大数据监管,形成企业违法违规的警示和预警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监管,真正实现招投标违法当事人“一地受罚、处处受制”。
“简化”“取消”“创新”,这些关键词的落脚点都是企业。
这次深化招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措施落实后,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本市招投标市场公开透明、竞争有序,提高服务、管理质量和效能,让企业轻装上阵、快马扬鞭。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