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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预采购机制加快部门预算执行 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效果

发布时间:2019-04-26 13:14:00 点击:

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近年来,为切实解决一季度年度预算未下达,全年政府采购执行面临前轻后重的问题,山东省级财政创新建立并大力推行预采购机制,引导预算单位早谋划、早启动,及早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不断扩大预采购机制服务范围,将同一项目预算分年度下达、多家预算单位统采分签分支,以及同一服务项目需多家承接商等情形纳入其中。

从目前执行情况看,预采购制度有效解决了采购预算与采购活动在时间、空间上不一致的问题,在为采购预算单位带来便利的同时,大大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和效果。据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统计,一季度,省级预算单位及早谋划,提前启动政府采购活动,备案预采购建议书10.47亿元,为加快全年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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