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形形色色的违规招投标说不
郴州市纪委监委日前通报了全市6起违规招投标案件。解剖这6起案件,对于加强和改进招投标工作,具有典型意义。
6起案件中,从违规主体来看,有县处级干部,也有乡科级干部,还有村干部。从违规范围来看,涉及安全生产、市政房屋建设、教育、农业、卫生等领域。从违规内容来看,有的是领导干部独自索贿受贿,是“独狼式腐败”;有的是领导与下属共同违规,是“集体式腐败”;还有的是夫妻联手违规照顾亲属生意,是“家族式腐败”。从违规形式来看,有的根本未履行招投标手续,属于赤裸裸的违规;有的虽履行了手续,但存在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插手招投标的问题,使得招投标沦为了“走过场”。
招投标制度的初衷是促进市场竞争、防治腐败。违规招投标与此背道而驰,既扰乱了市场秩序,不利于优胜劣汰,也加剧了腐败的滋生蔓延,使得招投标领域成为了腐败重灾区。郴州市纪委监委通报的6起典型案件,启示我们加强对违规招投标的防治,必须不留死角与盲点。
就防治“谁”而言,既要打“老虎”,防治腐败领导干部,也要拍“苍蝇”,防治违法普通公职人员。其中,重点是防治领导干部以“提篮子”、“白手套”、打招呼等方式违规插手招投标。
就在“哪儿”防治而言,要全覆盖。只要有招投标就要防治腐败风险,避免重建设项目而轻民生项目、重城市项目而轻农村项目、重大型项目而轻小型项目。
就“怎么”防治而言,既要强化实施,严肃查处那些目无法纪、不履行招投标手续的行为,避免“破窗效应”;也要有“火眼金睛”,对那些穿上了“马甲”认认真真走过场、腐败变种的招投标,及时发现、查处、通报;还要努力完善招投标制度本身,提高制度质量,从源头上减少违规招投标的发生几率。
来源:华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