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多家公司“陪跑”投标 一千万元级基建工程串标案始末
工程项目招投标,本是靠着公开公平的竞争,选出靠谱的施工方、守住公共资金、建好民生工程的公平赛道。可在建筑行业,总有一些经营者喜欢动歪心思,觉得只要工程保质完工、未造成损失,靠找人围标、串标揽工程就不算大事,抱着侥幸心理触碰法律红线。
今年1月28日,海北藏族自治州祁连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极具警示意义的千万元级基建工程串标案。被告人王某甲的公司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却花钱找多家公司“陪跑”投标,一手操控整场招标,拿下总价超1876万元的民生项目。即便工程顺利完工、质量达标、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他依然难逃法律制裁,最终获刑被罚,为自己的违规操作付出了沉重代价。
2022年10月,祁连县一项重点民生基建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投资超1876万元,是完善当地公共服务的重要工程,不少施工企业都盯着这次竞标机会。
王某甲是当地一家公司的负责人,他心里清楚,自己的公司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没有资格参与这个项目的投标。但看着体量不小的民生工程,他不甘心就此错失赚钱的机会。不想靠合法竞争取胜的他,打起了歪主意:不靠实力竞标,靠“操作”中标。
为了满足招标需要的企业数量、监管核查,王某甲精心搭建了一条完整的围标链条。他通过朋友牵线,找上有施工资质的四川省某公司,商量借用对方的施工资质投标,还承诺只要成功中标,就按照工程总价的2%支付管理费。同时,他要求某公司帮忙联系其他企业一起来“凑数陪标”。
为确保万无一失、稳稳拿下项目,王某甲又托行业熟人阮某,另外联系了两家本地建筑公司参与投标。就这样,4家公司凑齐了投标名额,表面上是多家企业公平竞争,实则全是王某甲一手安排的虚假竞标场面。
整场投标全程被王某甲牢牢掌控,所谓的公平竞争彻底沦为一场“戏”。他依靠熟悉招投标流程的阮某,统一敲定4家公司的投标报价、修改审核所有投标文件、规范标书格式。
所有安排都是量身定制:王某甲把最优的报价、最贴合项目要求的方案,留给自己挂靠的四川省某公司,另外3家参与陪标的公司,全部按照他定好的标准走流程,全程只充当“凑数工具人”。整场招标没有一丝真实竞争,节奏、报价、标书内容,全由王某甲一人说了算。
同年11月,这场虚假招标如期落幕,王某甲挂靠的四川省某公司顺利中标,中标金额1876万余元。中标后,他如约给4家陪标公司和经办人支付了标书费、保证金、好处费等各类违规费用共计1.6万元,随后以实际施工人的身份接手项目,从头到尾完成了“借资质、找陪标、花钱铺路、私自施工”的全套违法操作。
让所有人没想到的是,这个被全程违规操作的项目,最终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完全达标,正式投入使用后也没给建设单位造成任何直接经济损失。
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案发后王某甲一直心存侥幸、试图从轻脱罪。他辩称,其公司负责施工的工程质量合格、完好交付,没有挤压其他合法企业的中标机会,也没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同时,其还以项目前期存在手续瑕疵为由,认为自己的行为情节轻微、危害极小,请求人民法院从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
面对这套看似合理的辩解,祁连县人民法院审理后逐一驳回,清晰揭示了建筑行业内普遍存在的认知误区。
人民法院审理查明,王某甲并非初次违法犯罪,早在2020年,他就因玩忽职守罪被判过刑,属于有犯罪前科,按照法律规定应该从重处罚。
更关键的是,人民法院明确界定了一个很多建筑行业从业者都搞错的核心事实:招投标违法,从来不是“没损失就无罪”。串通投标、操控招标的行为,伤害的不只是工程本身,更是整个建筑行业的公平秩序和公共资源的公信力。哪怕工程质量再好、没有造成经济损失,人为垄断投标流程、花钱找人陪标、剥夺其他合规企业公平竞争的机会,已经彻底打破了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的底线,扰乱了建筑行业的正常经营秩序,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
针对王某甲提出的项目前期存在手续瑕疵、可以减轻处罚的说法,人民法院明确表明:项目前期的审批手续问题,属于行政层面的管理范畴,且后续相关手续已经补齐合规,不能成为个人规避刑事处罚的借口,王某甲明知违规仍刻意操作,违法主观意图十分明确,犯罪事实清晰,罪名成立。
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充分考量案件的从轻情节。王某甲在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如实交代了自己所有的违法事实,真心认罪悔罪,主动缴纳全部罚金,涉案的1.6万元违法所得也已被全部追缴。综合考量其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具备社区矫正条件等情况,人民法院依法适用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
最终,祁连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王某甲犯串通投标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扣押在案的1.6万元违法所得,全部没收上缴国库。
这起千万元级基建工程串标案的宣判,给整个工程建设行业敲响了警钟,彻底击碎了行业内流传的“完工无过、合格免责”的错误认知。
一直以来,不少建筑从业者都存在认知偏差,片面认为只要工程保质保量完工、不出事故、不造成经济损失,就算中间操作不合规也无关紧要。实则不然,围标串标看似只是企业之间的“私下交易”,背后暗藏巨大隐患:不仅会挤掉合规经营企业的生存空间,破坏公平的市场营商环境,更容易滋生利益输送、行业垄断等乱象,侵蚀公共资源的公信力。
近年来,工程招投标领域的围标、串标、借资质投标等乱象屡禁不止,部分从业者抱团形成利益圈子,把违规操作当成行业潜规则,严重扰乱公共资源交易秩序。而本案作为典型的全链条围标犯罪案件,传递出司法机关的鲜明态度:招投标领域违法零容忍,无论项目是否完工、质量是否合格、有无直接经济损失,违规触碰法律红线必将追责。
此次判决既守住了法律底线,严厉惩戒了违法行为,又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依法从宽处理,做到了罪责匹配、罚当其罪,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通过“审理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厘清了行业法律边界,纠正了普遍认知误区,为净化建筑市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秩序筑牢了司法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