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巨人”冒充小型企业竞标 被财政部判决无效
在政府采购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在竞标中会获得价格扣除等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因此一些规模很大的企业会想方设法“挤进”中小企业行列,近日,财政部公布3360号政府采购处理意见,就是这种情况。
案件涉及项目为天津海关化矿金属材料检测中心2025年“两新”项目设备采购项目(第十包),这一项目在去年十月开标,第十包中标为天津滨海慧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金额46万元,提供产品制造商为钢研纳克江苏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这第十包是专门面向货物制造商须全部为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因此投标供应商都要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法规,货物类采购中的所谓中小企业,是产品生产厂商是中小企业,而非代理商,同时该生产厂商也不能是大型企业的分公司、子公司等分支机构。
本项目中标产品生产厂商为钢研纳克江苏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投标供应商向评标委员会出具了中小企业声明,声称钢研纳克江苏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小型企业,且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财政部调查显示,钢研纳克江苏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不属于小企业,而是“小巨人”该企业2026年入选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
同时,该企业是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中标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该企业实际上不具备参与这一包采购的资格(并非中小企业)。
最终,财政部判定本项目中标无效。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PYGP-2025-ZA-0694
二、项目名称:天津海关化矿金属材料检测中心2025年“两新”项目设备采购项目(第十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东东仪光电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烟台高新区创新路28号
被投诉人: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门
当事人: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 址:天津开发区宏达街15号
相关供应商:天津滨海慧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滨海公司)
地 址:天津自贸试验区(天津港保税区)海滨六路2号5007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投诉事项1、3、4,评审具有倾向性;投诉事项2,滨海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3、4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2成立,本项目中标结果无效。
财 政 部
2026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