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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八大政府采购方式详解:从公开招标到单一来源采购

发布时间:2025-10-14 09:05:00 点击:

政府采购选择的不仅是一种程序,更是一种公共资源配置的智慧和艺术。

2025年,我国政府采购体系持续完善,形成了以《政府采购法》为核心的八种采购方式。这些采购方式在法律依据、适用条件、供应商要求、评审方法和审批要求等方面各有特点,共同构建了中国特色政府采购制度体系。

本文将详细解析这八种采购方式的核心区别,帮助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政府采购制度。


一、政府采购概述与演变

政府采购作为公共资源配置的重要方式,其效能直接关系到营商环境和政府公信力。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2025年的政府采购体系更加完善,采购方式可分为招标和非招标两大类。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非招标方式则包括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询价、框架协议采购和创新合作采购。

每种采购方式都有其特定的法律依据和适用场景,采购人应根据项目特点、紧急程度和技术要求等因素选择最合适的采购方式。

二、八大采购方式对比表

以下是2025年八大政府采购方式的核心区别对比表,帮助您快速了解各种方式的特点:

三、各种采购方式的适用场景

1、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是适用范围最广、竞争最激烈的方式。采购人通过发布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组织投标,从中择优选择中标单位。

适合政府采购工程以及普通和标准的东西,比如桌椅、电脑等办公用品。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是采购人主动邀请特定供应商投标的方式。适用于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况,或者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项目。

3、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适用于紧急需求或技术复杂的项目。采购人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

适用情形包括: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没有合格标的;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

4、竞争性磋商

竞争性磋商与谈判类似,但更注重综合能力。采购人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

适合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的项目、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项目。

5、询价采购

询价是最为简单快捷的采购方式,直接比较至少三家供货商的报价,选择价格最具竞争性的供应商。适用于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

6、单一来源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是没有竞争的采购方式,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1。适用于以下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

7、框架协议采购

框架协议采购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确定入围供应商,第二阶段在入围供应商范围内确定成交供应商。适用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品目需要多次重复采购的货物和服务,以及为本部门、本系统以外的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8、创新合作采购

创新合作采购是针对创新研发项目的采购方式。采购单位“悬赏”好点子,公开征集方案,可能分阶段进行,先看想法再比研发能力,最后看谁的东西好。

适合买新技术解决方案,比如治理污染的新设备。这种方式提供研发补偿+订单承诺,降低企业风险。

四、常见误区与注意事项

误区一:单一来源采购可随意使用

很多人认为单一来源采购可以由领导直接指定,实际上,单一来源采购需要公示+论证,不符合法定适用情形的不能采用这种方式。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以供应商具有唯一性为由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须按规定组织专业人员论证并公示,如无异议的,依法报财政部门审批。

误区二:竞争性谈判与磋商没有区别

虽然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看起来很相似,但二者有本质区别:前者低价成交,后者综合评分(技术分占比可超50%)。采购人应根据项目特点选择合适的方式——需要快速完成采购且价格为主要考虑因素时选择竞争性谈判;需要综合考虑技术、方案和价格时选择竞争性磋商。

误区三:可以设置差别歧视条款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关规定,不得对外地供应商、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设定歧视性要求。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在本地注册设立法人或者分支机构、拥有一定办公面积等条款,均为歧视性条款。

五、如何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

选择合适的政府采购方式,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看预算:超过法定标准必须公开招标;小额项目可灵活选用询价或框架协议采购。 看技术复杂度:技术难度高优先选择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磋商。 看紧急程度:时间紧迫时,竞争性谈判效率更高(3日响应)。 看需求明确度:需求不明确时,竞争性谈判或磋商更合适;需求明确且标准时,公开招标或询价更合适。 看政策目标:如果需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或促进科技创新,可以考虑预留份额给中小企业或使用创新合作采购方式。

六、政府采购发展趋势

2025年,政府采购呈现出数字化、规范化、高效化的发展趋势。

数字化采购平台正迎来革新,远程异地评标、暗标盲评等创新模式逐步推广;各地更加注重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为其创造更多市场机会;政府采购监管日趋严格,多地出台新规,从多个环节规范采购程序,防范串标围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未来,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推进,中央采购与地方采购在目录、平台、监管上的协同性将进一步提升。

选择合适的政府采购方式,就像为不同的旅程选择最合适的交通工具——既要考虑速度,也要考虑成本,更要确保能够安全抵达目的地。

通过深入了解2025年八大政府采购方式的特点和区别,采购人和供应商都能更好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来源:国华项目管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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