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避免恶性竞争带来的低价中标
生态环境部近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放管服”改革有关情况。生态环境部规划财务司副司长汪键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从四个方面来避免环保行业恶性竞争带来的低价中标问题。
有记者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提出,现在很多资本雄厚的外来企业进入环保领域,带来资本的同时,也引发了低价竞争等问题,为环保行业健康发展埋下隐患,对此生态环境部将如何提升行业门槛和专业性,避免发生恶性竞争带来的问题?汪键表示,这是现在环保行业普遍关注的问题。低价中标是环保产业的一个痛点,一方面使行业经营的风险不断加大,另一方面造成了“劣币驱逐良币”。低价中标是合法的,但是要反对恶性的低价中标。造成现在恶性低价中标的原因,一是招标方没有严格的执行招投标法。因为招投标法规定得很明确,招投标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综合评标法,一种是低价中标法。但是招标方往往为了避免承担责任,所以就简单地用最低价中标。综合评标法需要考虑很多综合性的因素,自由裁量权比较大。二是从投标方面来看,投标方低价中标的收益远远大于要承担的风险,低价中标获得的这些收益,要比承担的风险大。就像环保的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情况,后面的问责机制没有跟上。
针对避免恶性竞争带来的低价中标的问题,汪键介绍,生态环境部有几个方面考虑。一是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因为招投标法去年年底进行了修订,今年开始实施新的招投标法,应该按照法律的要求来做。国外现在也是两种方法并行的,可以说综合的方法应该说考虑得更全面。二是从技术层面来讲,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出台生态环境项目技术标投标的指南,建立环境效果优先的原则,加大环境技术和环境效果等技术标的权重,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遏制恶性低价中标。三是加强信息公开。现在生态环境部在垃圾焚烧的领域,推动“装树联”,所有的数据全部联网,这样就相当于把一个企业曝露在阳光之下,在工程上偷工减料,承担的法律风险是相当大的,所以企业就会很主动地去用合适的技术,选择合适的公司,来做这个工程。现在电厂脱硫有电价优惠政策,污水处理厂有环境保护税,达标低于排放标准一定数量,有减免税。如果达不到这个要求,可以扣除优惠政策。加强信息公开,除了污染物的排放情况,还可要求对设施运行情况公开。所以,信息公开力度加大,可以对使用低价中标的企业起到一个震慑的作用。四是推行按效付费的机制。这种付费机制也就是让建设方、运营方达到一定环境绩效标准,据此给多少钱,如果达不到约定的考核标准,将给予一定经费扣减。生态环境部门正在考虑建立这些机制来推动环保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来源: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