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信息综合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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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删除了原财政部令第18号“有本办法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由同级或其上级财政部门认定中标无效”的规定,中标无效的决定权不再由财政部门单独行使,采

发布时间:2023-04-28 09:35:00 点击:

一、市场主体“零跑腿”。开标“不见面”,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全面推行,网上无障碍免费下载采购文件、网上编制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网上解密投标文件,抽取评委专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示等交易实现全流程网上交易。今年以来,中心受理政府采购项目7个,受理金额895.37万元,电子交易率100%。

二、投标过程“零成本”。取消招标文件费、数字证书降费互认、快速退还投标保证金等,急企业所急,想企业所想,尽最大努力为企业减负,大大降低企业成本,优化了营商环境。

三、交易全程“零拖延”。对项目进场、场地安排、招标文件及公告发布确认、中标(成交)公示发布、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在依法依规的情况下,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当日办结制”,精简办事8项,将服务事项内部审批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除此之外,采购中心还提供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只要服务对象有需要,做到工作不间断、“零拖延”。

四、交易数据“零丢失”。将项目交易活动有关的所有记录,分门别类,统一保存,实现档案管理规范化,为强化监管和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提供了便利。

五、交易服务“零距离”。建立实施“热情周到、随叫随到、有求必应、即来即办”的“店小二”式精准服务机制,做到“热心”接待、“耐心”释疑、“诚心”服务,做到“用心”学习、“细心”工作、“公心”办事。建立交流平台,及时答疑解惑。交易项目进场受理后,每个办理环节、每一步操作流程都通过平台系统自动推送给市场主体,让其对所有环节和流程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来源:广元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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