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行业一周要闻(3月27日-4月2日)
中国政府网
惠及广大经营主体
这些税费优惠政策请查收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2023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近日多项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发布。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发布多则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前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减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所得税政策。(中国政府网)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4条重点任务聚焦降低
招采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
3月29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加快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优化升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完善采购数据分析统计功能,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嵌入监管系统,进一步压实采购主体责任,推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实现省市县全覆盖。推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与贵州省政府采购网互联互通。《通知》强调,加强招标投标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要求,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及时主动公开合同订立信息。完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合同签订和监督功能,推动合同订立信息公开。《通知》提出,强化招标投标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各地各部门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本年度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总量的10%,重点检查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是否设立隐形壁垒、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是否扰乱市场秩序以及异议投诉办理等情况。《通知》指出,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便利化服务水平。全面建成公共资源交易“全省一张网”,优化平台系统基础功能、增值功能、智慧功能,升级网上交易大厅。积极探索省际区域性协作,破除交易隐性壁垒。推广电子保函代替投标保证金,鼓励招标人接受保函(含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
加强重点工程建设
招投标监管信息公开
3月3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22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上海市人民政府针对2021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了重点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管等涉企监管信息的公开,减税降费政策和惠企政策的深度解读、主动服务等措施,为助企纾困、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深化助企帮扶政策信息公开。上海市税务局新设“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长三角纳税人学堂”等专栏,集成式公布税费优惠政策,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市财政局向上海政府采购网近9万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用户推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扶持优惠措施,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上海市人民政府)
出台6个方面36项政策
提供约9亿元财政支持资金
沈阳为民营经济发展加油助力
近期,近千人参加的沈阳市民营经济发展大会召开,82家优秀民营企业被通报表扬,3个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行动、方案首次发布。此次发布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力度空前,设立1亿元中小微企业成长支持基金、鼓励民营企业进入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等领域、将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提高至40%以上等政策备受关注。(辽宁日报)
山西省启动实施政法机关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
依法严惩涉企涉营商环境犯罪
近日,山西省委政法委印发《山西省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3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指出,2023年行动计划包括十二项重点任务,其中涉及招投标领域的任务为依法严惩涉企涉营商环境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黑恶势力组织犯罪,为企业创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打击制假售假、串通投标、合同诈骗、非法经营、强迫交易、商业贿赂等犯罪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山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