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宝丰县财政局发挥政府采购政策效应 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自平顶山市宝丰县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来,宝丰县财政局为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秉承“落实政策、优化流程、公开透明”的工作理念,剔除“问题条款”,完善制度建设,立足构建开放、公平的营商环境。
一、落实采购意向公开,提高采购透明度。采购意向公开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采购单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施的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时间为五个工作日,采用竞争性谈判的采购项目报名时间为三个工作日,这对供应商了解招标信息的时间有所限制,不利于供应商的充分竞争。为让供应商及时了解招标信息,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发布项目采购公告)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便于供应商提前做好采购活动的准备。宝丰县准备于2021年1月1日先在几个采购项目较多的单位试行,并按照上级要求于2022年 1月1日前全面推行。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对中小微企业实行政策优惠。采购人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要预留本部门年度采购预算总额的30%面向中小企业招标,其中60%面向小微企业招标,并在招标文件中列明“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只面向小微企业”,作为资格条款。
三、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时,建立市场主体合同融资告知机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中标后,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融资机构申请贷款,并配合融资机构核实政府采购合同真实性。参与政府采购的融资机构应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绿色通道,简化贷款流程,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准入门槛,给予更大支持,促进中小微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期限从原来的30天压缩至15天,合同备案时间从法定7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为融资机构畅通渠道,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